在得到出租方许可前提下,租赁者有权将所租赁之物品再行租赁于他人。
然而,倘若租赁者实施上述行为,那么其与出租方之间的
租赁协议依然具有
法律效力,同时对于任何由第三方造成的租赁物损害,租赁者都应有责任进行
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是,倘若租赁者未征得出租方同意而
擅自转租,对此状况出租方拥有解除双方合约的权利。《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
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