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并无故意使用高空坠落物品以恶意为他人带来伤害的违法犯罪行为之嫌,那么公权力机关通常不会进行干涉和处理。
然而,倘若建筑物中的高空坠落物品给到他人所拥有的财产带来实质性损害,则建筑的所有权人、管理方或实际使用人都无法有效证明自身对于此种损害并无过失的情况下,理应全额负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