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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怎么进行房屋析产更名

离婚过程中,若需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让事宜,另一方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一方均可自主完成该项变更手续的申请和执行。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相关当事人仍有义务遵循房管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规程来完成离婚析产登记工作。
所谓离婚析产,指的是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对于共同所有的房屋资产所占据的权益份额,由其中一方向另外一方进行明确的转让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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