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类问题,您可选择通过民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因对方已侵犯了您的名誉权。
具体而言,您需向适当的法律机构提出取消侵权行为及消除影响之请求,同时还需对由此导致的损失提出合理赔偿。
对于较为严重的情况,若对方已违反了相关的治安处罚管理法规,我们建议您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部门将承担起依法处理的职责,可能会采取罚款乃至拘留等手段来制止违法者的不良行为。
然而,如若您计划寻求经济补偿,仍需通过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
此外,当情况极为恶劣时,对方甚至可能构成侮辱或诽谤罪行。
在此种情况下,您首先需要向警方报案,倘若警方未能妥善处理,您还可以申请到检察机关申诉,而如果检察机关亦未对此事给予回应,您此时便有权直接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诉讼,即您将同时与司法机构展开刑事和民事诉讼,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附带上您的相关民事索赔事宜。
请务必牢记,作为民事主体,您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隐私权等等。
除了以上明确列出的各项人格权之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因素产生的其他各类重要的人格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