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及
单位集资房产
离婚时的全面处理问题,该种情况下可以按照夫妻之间关于
共有财产的协议进行分割。
倘若双方在解决婚姻
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之上无法达成一致性的协议,法院将会依据以下具体情况予以分别处理:
首先,如果双方都主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并同时愿意以竞拍方式获得,那么这种请求应该得到批准和支持;
相反地,若双方均未提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申请,则依照
当事人的书面申请,法院将对房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将作为争议房产的分割资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