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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未得到权利人追认是否有效

无权处分合同未得到权利人追认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29 16:50:06 已帮助13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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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合同未得到权利人追认是否有效
所谓无权处分合同未经得权利人追认可被视为效力待定之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经确立的合同因缺乏一定的生效要素而有待进一步确认其有效性,在这一过程中,该合同的生效状态尚未明确,需经由修正、补充等手续方能获得合法性。
若在一定期限内未能进行必要之补充和修正,那么这个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文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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