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单方面违反所
签订合同并选择解约时所产生的
赔偿问题,应依据合同双方在厘定合同时所达成的共识内容进行相关权益的偿付。
如在书面协议中未对相关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则应对因此行为给另一方带来实际损失的情况给予适当、合理的补救。
若在合意文件中已详细列出了具体的
违约金标准,那么该项
赔偿金额就应严格遵循合约条款执行。
当然,若约定的那笔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金额,那么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有权根据法律程序向当事方提出适度上浮的要求;
反之,若是明确约定的违约金远超于实际损失金额,有关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下调过高的部分以恢复公正与公平。
对于无法在书面文书中找到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的情况,违约方需按照实际损害程度承担起其应负有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评估违约金是否过高时,法官依然是基于实际损失而非仅仅聚焦于总价款的角度去做出判断和决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