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若由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女方无需退还举办婚礼时所支付的酒席费用;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男方明确要求返还彩礼者,女方则需按法律规定进行退还,具体情形如下:
首先,双方虽已办理合法的结婚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
其次,若是男方为女方前后提供的彩礼,让其生活陷入窘境,包括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离婚时分得的遗产,仍无法生活在该地区基本水平之上,此种困难应被视为绝对之困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