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所制定的罚则体系,对于那些已经完成了招摇撞骗罪的既遂行为的刑事被告人,应当根据其具体恶劣程度,适用不同强度的惩戒手段。
通常情况下,此类犯罪案件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然而,如果构成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那么处罚力度将从三年起步,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招摇撞骗罪并非单纯的诈骗行为。
它的定义是为了追逐非法利益,公然冒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这种行为滋长并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和其日常工作的正常运作。《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