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有权利将其持有的金钱债权进行转让,在进行转让行为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债务人发出通知,以确保转让操作符合法律程序。
然而,若所持有之债权具备以下情形之一,则不被允许进行转让:
首先是根据债权本身特性而不得进行转让的特殊情况;
其次是鉴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明确表示该笔债权不得进行转让;
最后即是依据法律条款规定强行禁止转移的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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