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现下列任何一种寻衅滋事的行为,并且导致了社会秩序受到重大破坏的话,那么将被判处至少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任意对他人进行殴打的行为,若情节恶劣则很可能面临上述刑罚;
(2)持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若情节非常恶劣也将面临类似后果;
(3)强行占有或随意破坏、侵占他人的公私财物,若情节严重将会承受相应处罚;
(4)在公共场合故意制造事端,引起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同样会面临严重惩罚。
对于那些组织和煽动他人多次进行前面所述行为的人,他们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