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表示,另称为真实保留,其指在行为过程中当事人将真实意愿深藏心底,其表达方式无法完全呈现出真实意图,可视为明知道这并不是自己真心想要表达的意思。
2.伪装表示,在表示方式上则更为微妙,它展示了行为者与相互之间的合谋,让对方对他们真实的意思无法理解。
比如,有债务缠身的人为了躲避债务给朋友下了圈套,制造假冒的债权或者虚构让渡财产这样的事实。
3.隐藏行为,这种表示方式的隐蔽性很强,表面上看起来行为人的意思是虚假的,但是他的真实目的却是要达到另一种特定法律效果。
这类情况在商业交易和合同签署中比较常见。
4.错误,则是当表意人在表达内心的真实意愿时,因为缺乏足够的知识或者有认知上的误解,导致他真实想表达的意思和实际的表达行为出现了偏差。
5.误传,就是在信息传递路径中的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从而使原本真实的意思表达被扭曲。《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