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长期与他人打着夫妻名义协同生活,便可能触犯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已婚者在未结束合法夫妻关系之际,再次缔结婚姻或明知对方保持有效婚姻状况却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里所谓的“有配偶”,既包括已经结婚并获得法律承认的男性或女性,也包括处于合法未解散夫妻关系期间的个体;
反之,如法律手续已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或是由于配偶一方的死亡,致使婚姻关系自动终止,则不再被视为有配偶的人士。
至于“明知对方有配偶却与之结婚”的情况,则是指自己虽然并未正式缔结婚姻,但明确知道相关人士存在已有婚姻的前提下,依然故意与其成家立业(无论是通过合法办理的婚姻登记还是隐藏于事实中的婚外情)。
这类行为被视为蓄意破坏他人家庭的恶劣行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