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寄养期间猫咪不幸离世的责任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是在存在有偿保管合同的前提下,若保管人由于自身疏忽或过错导致猫咪不幸夭折,则保管人需对该事件负起相应责任;
其次是在不涉及任何报酬的保管合同中,若无偿保管人能够出示充分证据表明其并未有意、也并未产生重大过失行为,那么他们便无需为这起意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