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密室逃脱这一娱乐项目时,倘若有玩家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那么该场所的经营者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若是由于第三方的过错行为导致了他人的伤害,那么责任应归咎于第三方,同时该场合的经营者亦应因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需承受一定程度上的补充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要裁决经营者是否负有责任以及责任程度的大小,需着重考察其是否已经履行了“合理范围”之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这个评估应主要从两个角度展开,即人员以及场地设施的安全性。
经营者应对风险进行清晰明确的提示是其首要责任之一,其次,他们所提供的场地与设施也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并且有足够的措施来预防安全隐患的发生。
另外,作为完全具备民事行动能力的成年人,参与游戏者在自主选择较高难度的游戏级别的时候,便可被视为自愿将自己暴露在潜在风险之下。
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安全应有更加审慎的关注义务,若因疏忽未能够充分留意,那么对于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与自身行为存在关联性,参与者自身可能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