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出现交通事故时,我们首先确保保险公司会在其应尽责任范围内承担起赔偿的重任。
若是超过了这个赔付范围,那么剩下的责任就需要我们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来承担。
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这是相较于他们的行为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着的影响以及其过错的严重性来决定的。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作用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这样才能精确地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归属。
(1)首先,若仅有一方当事人的过错直接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他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2)而如果是因为两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错同时影响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他们的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我们将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分别判定其负有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3)最后,若是各方当事人都没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过错,那就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在此种情形下,我们认为各方当事人均不存在责任。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他将会被认定为无责方。
关于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标准,省级公安机关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