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交通事故的垫付通知要多久才能给出来啊?一般的来说呢,大概得十天左右吧。
当然啦,如果遇到啥子特别的情况嘛,可能就得再长点儿了。
说到底呢,发生了事故之后,车主能先尽点心意垫付一下,等到交警把双方之间责任划清楚了,再来细细算账也是可以的;
如果伤者自己也愿意垫付的话,只要身体康复了,按照法规来索赔就是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车主和伤者能够商量好怎样共同分担这个费用,等后面正式算账的时候再一清二楚地结算明白。
假如两边都拿不出钱来垫付医药费咋办呢?别着急哈,我们国家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可是有规定的哦:
保险公司是既可以给车主赔偿保险金,又可以直接给伤者赔偿保险金的嘛。
但是呢,如果因为救护伤员而需要保险公司出钱或者垫付救护费,那保险公司就必须在接到了交警部门发过来的通知书以后,赶紧核实清楚,看看是否应该马上给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救护费哦。
同样道理,要是救护伤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救护费的话,那么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也是要在接到交警部门发过来的通知以后,立即核实清楚,然后赶紧给医疗机构垫付救护费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