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各方已经签署了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完毕,则该赔偿协议具备有效性。
所谓刑事谅解书,通常是指在刑事案例中,被害人或其代表同犯罪嫌疑人家属就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达成和解时,由司法机构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制作这一文件的主要目的在于减轻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刑事责任惩罚。
有些情况下,被告人有可能获得保释,以便于等待法院对其最终审判。
因此,受害人通常会选择向罪犯的家人们发送谅解信,以示宽大处理之意。
同样地,人民法院在公告环节完成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基于被告人的具体案情以及赔偿谅解相关事实,裁定酌情减轻其刑罚或者从轻处罚。
尤其针对那些情节轻微、无须受到惩处的案件,法院亦可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法律对被告人实施相应的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可以提请人民检察院宽大处理。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决定不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