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行车过程中,有一种违法行为被称为“机动车追逐竞驶”,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安全法规,而且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构成了极大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高达两千元的罚款处罚,同时可能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在未来五年之内无法再次获得驾照。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该行为甚至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从而导致更高额的罚金以及拘役等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追逐竞驶的过程中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后果,那么驾驶员就不仅仅是违反了道路安全法规,而是触犯了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
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将面临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
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杜绝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