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之后,身为母亲的您若希望能够改变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则应首先尝试与子女的父亲展开积极协商。
倘若经过充分地沟通协调并达成共识,那么便需签署一份明确的
抚养权变更协议,如此,
抚养权的变更即告圆满完成。
关于这一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做出了明文规定,即便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但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亲子血缘关系却不会因此消失。
尽管离婚造成了子女陪伴父母生活的方式发生变化,但他们永远都是父母双亲各自的子女。
离婚之后,父母仍然享有对子女进行
抚养、教育以及提供保护等法定权利和责任。
特别提醒的是,对于尚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法律通常会优先考虑将他们交由母亲直接
监护负责。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当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时,法院将会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以
保证能够作出尽可能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公正裁决。
此外,随着子女年纪逐渐增加至八周岁以上,我们更应该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和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