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要向您强调,私下签署的协议若想要成为法律认可并有效的文件,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首先,合同的缔约方必须具有与该项行为相适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任何自然人都可以担任
合同当事人,但是他们必须符合我国《
民法典》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全部要求。
也就是说,作为合同主题的个人,必须是具有全权的
行为能力者。
至于公司、民间团体等非自然人机构作为合同主题时,只有当他们的合同行为在其合法的经营领域之内进行时,才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全面保护。
其次,每份协议必须是基于
当事人真实意志的真实意愿,这是所有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关键所在。
合同如果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是由于
欺诈、压迫等不当手段而促成,亦或是本人处于不利的立场,又或者是存有心避法律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那么这样的合同就不会被视为合法有效。
第三,每份协议的内容和目的都不能违反我们国家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脱离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
协议内容不应损害他人权益或国家利益及整个社会的
公共利益。
除此之外,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协议还应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