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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一般怎么补偿

依据现行政策法规所设定的各项标准,拆迁及重新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应规范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或者实际使用者提供各类补偿金
这些补偿包含了以下几个部分:
(1)房屋补偿费用,这是为了弥补拆迁造成的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者的经济损失;
房屋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会基于被拆迁房屋的构造、残旧状况等因素进行划分,并按照每平米的市场基础售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则针对那些因拆迁需要临时搬迁或者寻找临时住处而带来的种种不便,此项费用根据租房需求及实际居住环境分级,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为周期发放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正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是在自愿的前提下选择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居到较偏远的地区或者不再请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等等;
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详细的标准,须由所在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严谨制定。
另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之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公告发布日期当天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而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则应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并给出确切的估值报告。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十九条
第一款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最新修订: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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