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房屋进行
预告登记购买这种贷款未还清的房子,在签订
购房合同前可以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指
当事人签订买
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
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
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确立了预告登记的
法律效力,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转移
产权,以房产作
抵押,以房产做
担保。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仍与第三方签订了
房产抵押合同,第三方的
抵押权也不成立。不过预告登记之后,卖房人是可以继续
出租房屋获得收益的。也就是说进行预告登记后,卖房人未经过
买房人同意,无权处分房屋,可以避免房主将房子
一房二卖,保障买房人的权益,也保障了卖房人的权益。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
有效期,“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
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预告登记三个月内,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也没关系,你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目前,法律
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各地登记机构也都准许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预告登记。另外,二手经适房无法进行预告登记。
2.在合同中明确房屋权属、付款方式等问题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房屋价格、权属、
税费承担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期限、
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束双方行为,避免不必要的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