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及其配偶、
产权共有人或同户
直系亲属属于
公积金还贷委托人范畴。如
符合条件可携带以下材料至中心办理。
(一)、办理委托还贷提供资料
1、委托人本人
身份证原件。
2、
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同户直系亲属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的,另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二)、注意事项
1、委托还贷的申请和撤销都必须由本人办理。
2、委托人有多笔住房贷款的,可任意申请委托偿还其中一笔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视同公积金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两笔贷款。
3、委托人在委托还贷方式上只能选择逐年还贷或者逐月还贷一种方式,在整个还贷期间,可申请变更一次委托转账还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