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并非绝对无效,其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形综合判断。
1.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双方有权自主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约定一方违约时无需承担责任,但该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条款将失去法律效力。
2.若约定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例如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况,导致约定内容明显不公,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约定。
3.部分免责条款无论如何约定均属无效,比如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无需承担责任,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无需承担责任的条款,即便双方达成一致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若合同中关于不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不存在上述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则该约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