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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人交付借款可以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吗

向第三人交付借款可以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5 10:15:30 已帮助18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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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第三人交付借款可以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吗
【问题解析】
借款人及担保人已出具借条给出借人,但出借人将借款汇给案外第三人,在有证据证明该交付行为系借款人认可的情况下,应认定借款已实际交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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