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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有什么

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有什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8 21:50:44 已帮助16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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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有什么
【问题解析】
遗嘱有效成立是遗嘱继承的先决条件。
而一份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取决于两方面:
一是形式要件,具体包括设立遗嘱的方式和变更、撤销遗嘱的方式;
二是实质要件,具体包括立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及效力。
我国对涉外遗嘱方式采取较宽松的立法态度。
遗嘱方式可以适用的准据法有以下五个:立遗嘱时的经常居所地法,立遗嘱时的国籍国法,立遗嘱行为地法,立遗嘱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立遗嘱人死亡时的国籍国法。
【法律依据内容】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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