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在买卖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一般为三年。要注意保留能证明自己何时知晓权利受损的证据,比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证明、对方违约的书面通知等。
(二)及时采取措施中断时效。如果在三年时效内,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或者提起诉讼、申请仲裁,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可以通过书面函件、短信、邮件等方式催款,并保留沟通记录,避免时效过期。
(三)注意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及时主张权利,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但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特殊情况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