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
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双方可以
协商一致终止
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合同中约定、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
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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