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造成人身身体损害的,应当赔偿其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工费,看护费,治疗费,整容费等等,如果是造成残疾的,要赔偿器具辅助费等等;
2、同时如果不幸造成他人死亡,还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方面,这些根据地区经济不同赔偿数额而不一定相同。
【法律依据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咨询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