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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是否能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离婚女方是否能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2-29 01:01:12 已帮助16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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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是否能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问题解析】
离婚女方在没有过错,而男方有下列过错之一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有重婚情形的;
    2.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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