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想
离婚男方坚持离婚的,在没有到
起诉离婚地步的,双方还可以商量解决矛盾问题。
在
诉讼离婚阶段的,女方需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
因为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
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男方提出证明
感情破裂的
证据,女方不能反驳对方证据的,证据被采纳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