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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能否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

对账单能否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而这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
2024-02-23 05:43:10 已帮助12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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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能否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
对账单可以作为债权债务的凭证。对账单,一般包括电子对账单与纸质对账单,是指发卡银行的贷款中心,在持卡人每月的账单日结算后,将持卡人刷卡明细封装成电子邮件发送到持卡人所写的账单邮箱中,或者印成对账单寄到持卡人的账单地址,并载明消费金额和最低还款额及最后还款缴款期限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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