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赠与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当债务人通过无偿转让的方式转让自己的财产从而影响了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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