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购置房产在离婚之后的权益归属问题,需要按照以下特定的操作准则进行合理划分:
若购买的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富,那么在离婚之际无需对此部分资产做出任何分割安排;
如若购置的房产被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则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需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这部分资产的具体分配方案;
倘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便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这部分资产进行分割处理。
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通常会作出裁决,将房产判予某一方,而获得房产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