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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因欠债被法院公开拍卖,如果我不服法院强制过户,应该要怎样办

您好!
(一)法院查封债务人房屋后,首先要委托评估公司对该房屋评估,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二)拍卖公司接到法院委托后,依照《拍卖法》的相关限定,应在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刊登拍卖公告,拍卖当然是以竞价拍卖的方式、价高者得。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收取的强制执行费是每件150元,由申请执路人垫付,强制执行后由被执路人承受。评估费是1%,由拍卖公司垫付,成交后从拍卖款中扣除。拍卖费(佣金)是成交价的5%、由买受人承受。
(四)强制执行的花费主要是登记费。法院一旦启动执行流程,被执路人大多自行履行,否则会承受妨碍执行公务财产损失的风险。有被执路人委托人到场,就合法。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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