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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抵销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法定抵销的特点有:

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

互负债务的债权均届清偿期;

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范围;

法定其他条件。

合同约定抵销的特点有:

当事人互负债务;

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不相同的;

协商一致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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