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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

优先股>普通股。

优先股是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

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

普通股是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

普通股的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权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分红,风险较大。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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