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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盈利股东不分红该怎么解决

董* 辽宁-本溪 股权咨询 2026.01.15 15:18:39 315人阅读

公司盈利股东不分红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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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盈利却不向股东分红,股东可采取多种方式解决。
1.查看公司章程,若公司违反章程约定的分红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章程进行分红。
2.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沟通,要求其说明不分红原因,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3.若协商不成,满足特定条件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4.股东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分配利润,但需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若没有此类决议,仅以公司盈利起诉,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建议股东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先仔细查阅章程,积极与公司沟通,若沟通无果再考虑法律途径解决。

2026-01-15 19:0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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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司盈利却不向股东分红时,股东第一步可查看公司章程。若公司违反章程中关于分红的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章程执行分红。
(2)股东可以和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进行沟通,要求其解释不分红的缘由,通过协商的方式尝试解决问题。
(3)若协商没有结果,在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但公司仍不分红的情况下,股东能够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4)股东也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分配利润,但前提是要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若没有此类决议,仅以公司盈利起诉,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提醒:股东维权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5 17:2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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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看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违反章程未分红,股东可要求公司按章程执行分红。
(二)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沟通,要求说明不分红原因,尝试协商解决。
(三)协商不成,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四)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分配利润,但需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无此类决议仅以公司盈利起诉,法院一般不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26-01-15 16:5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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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看公司章程里分红规定,若公司违反,股东可要求按章程分红。
2.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沟通,让其说明不分红原因,尝试协商解决。
3.协商不成,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股东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4.股东也能起诉要求公司分配利润,但要提交有具体分配方案的决议,无决议仅以盈利起诉,法院通常不支持。

2026-01-15 15:3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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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司盈利但不分红,股东可先查看章程要求按约定分红,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协商无果,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条件可请求公司回购股权,也可持载明分配方案的决议起诉要求公司分配利润。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的重要准则,若公司违反章程中关于分红的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章程执行。股东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沟通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合理途径。当连续五年公司盈利且具备分红条件却不分红时,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是合法的救济方式。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分配利润时,有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是关键,这是法院支持诉求的重要依据。若股东在公司盈利不分红问题上遇到困扰,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5 15:21:35 回复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权不能超越此线,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判例中有直接判决公司支付利润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观点认为,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对于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只有公司章程、股东会才有决定如何分红的权利,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最合适的方法是责令对公司的利润达成决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不应该直接判决有限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公司新增资本时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权不能超越此线,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判例中有直接判决公司支付利润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观点认为,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对于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只有公司章程、股东会才有决定如何分红的权利,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最合适的方法是责令对公司的利润达成决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不应该直接判决有限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公司新增资本时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公权不能超越此线,有限公司具有人合性质,也无相关司法解释,判例中有直接判决公司支付利润的,但判例不多。一些法律观点认为,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对于是否可以直接判决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的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只有公司章程、股东会才有决定如何分红的权利,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最合适的方法是责令对公司的利润达成决议。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不应该直接判决有限公司将利润分给小股东,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公司新增资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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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股息红利分红股东会决议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当中的第34条和35条规定,就是股东他取得,最终的年终分红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要想取得分红的话,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先召开一个股东会议,然后再具体的商量怎么样分配利润。

    2024.09.19 579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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