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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债务该如何处理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
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


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


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追偿;
如果债务到期,则其债权如同连带保证债权,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民法典对如何避免债务重组没有规定。


企业破产法规定,要避免破产重组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就不要申请破产重组,让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破产企业就会进入清算程序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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