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办《行驶证》申请条件如下
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机动车没有达到或超过国家强制
报废标准二、小车《行驶证》补办需提交以下资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后面的填表说明)网页链接2.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明原件和
复印件3.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4.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材料缴纳齐全后,机动车所有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或者到
管辖区域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窗口申请办理
三、办理程序参考如下所示
四、办理时限补办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
六、温馨贴士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及
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补办机动车《行驶证》是无需查验机动车的,所以驾驶人可不必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