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经常项目是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1)经常项目可兑换(银行售汇制)。是指对属于经常项目下和各类交易,包括进口货物、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劳务服务、出境旅游、投资利润、借款利息、股息、红利等,在向银行购汇或从银行外汇账户上支付时不受限制。对经常项目下的用汇不加限制,并非是用人民币就可以任意地购买外汇,这种购汇和对外支付必须是真实的需要,购汇企业和个人需提交证明这种真实需要的凭证,经银行审核后才能售汇或从企业的外汇账户中对外支付。
(2)银行结汇制。是指我国对经常性项目下的外汇收入采取的一种管理措施,即境内机构对于其经常项下的收入的外汇收入,除有特殊规定外,必须按规定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的制度。
(3)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境内机构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和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即从立法上规定了国际上通用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以督促企业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或货物,防范和打击套汇、逃汇等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