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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