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做担保别人钱还不上的处理办法如下:
1、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一、民事案件起诉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
1、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关材料;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综上所述,给别人做担保别人钱还不上,要区分一般保险与连带责任来确定责任承担方式。民事案件起诉有四个条件。民事诉讼有法定的流程,应当按照流程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