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补办三方协议,联系学校或签约单位,按流程申请补发,保证协议完整,维护各方权益、明确责任义务。
(二)办理离婚登记准备好必备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并详细约定。
(三)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确保意思表示真实,防止后续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