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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或由法院指定辩护

公民有下列事项,无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的,能够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予以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做法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意外、交通意外、工伤意外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凌虐、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无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诉讼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无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无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由无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组织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无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无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组织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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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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