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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结婚后户口无迁出到男方,现村里分地,我能分到吗

1、该前提下,只要当事人隶属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就能够分配到原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n  
2、户口未迁移的经济组织人员判断准则:当事人因结婚或者外出务工等原由,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人员权利义务的。
3、法律依据:《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确定办法》第四条
普通人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受完全义务的乡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事实上获到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人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乡村集体组织人员。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丧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人员资格:  
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限定的士官;  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  
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由,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人员权利义务的。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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