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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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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190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未还完房贷的房子分割分两种情况:其一,一方婚前付首付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其二,婚后共同购买的属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判,获房方补偿另一方,剩余贷款由其继续偿还。
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样分

一、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样分

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该房为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一般判房子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会判房子归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剩余房贷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

二、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谁还

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偿还问题,分以下情况处理。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竞价取得,取得房屋一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同时承担剩余房贷;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分割,房贷由买受人承担。若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若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生活,即便房贷未还清,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应对未还房贷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可协商如何分担,如一方获得房产则承担剩余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但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剩余未还的房贷一般属于购买方的个人债务。

总之,判断关键在于房产购买时间、登记情况及是否用于共同生活。

离婚时没还完房贷的房子该怎样分,除了需先明确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的核心前提外,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延伸问题:一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并非按还贷金额简单平分,需结合首付来源、双方还贷贡献等因素综合计算;二是若判决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后续未还清的房贷需由该方继续偿还,同时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避免后续交易或再次分割时产生纠纷。如果您对增值部分的具体计算方式、产权变更流程,或是不同分割方案的利弊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避开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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