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利叫女方把户口迁走

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是否有权利叫女方把户口迁走

一,有权的:  
1,女方的户口在男方村家属于户口“夫妻投靠”的关系;  
2,当事人与男方已经离婚,也就不再是夫妻,不再是亲属关系;  
3,非亲属之间,是不能进行户口投靠的,所以对方有权让当事人把户口迁走;  
4,为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户口也应该迁走,可以回原籍落户,或者和前夫商定,等再婚时,再把户口迁走。  
二,离婚变更户口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当事人的离婚证;  
2,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迁入地居委会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4,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凭上述资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