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持卡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有非法占用银行资金的目的。
3、持卡人客观上已实施了恶意透支行为,对发卡银行造成经济损失。
4、持卡人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且数额较大或时间较长达到刑罚处罚的。对于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的恶意透支行为,应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恶意透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于不符合上述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可依照我国《民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恶意透支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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